各系:
为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现做出如下说明:
关于试卷命题:
1、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课程基本内容,试题内容与近三年同一课程试题的重复率应控制在20%以内。期末考试卷面分应为100分。
2、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需在考试前完成试题审定和签字,并在正式考试前填报《期末考试命题试卷审核表》(见附件)
3、每门课程必须拟定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内容不得重复,且均应有参考答案和评分要点。两套试卷应在题量、题型及难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
4、试卷考试题型可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实验分析题、简答题、论述题等。每套试卷题型不得少于三种。
关于试卷样式:
试卷一律采用学校统一制定的试卷卷首样式(见附件),并要求为打印稿。
试卷信息需填写完整,包括考试(考查)时间、学年及学期、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等。
7、试卷要求字迹清晰、图形准确,无漏页漏题。
关于试卷评阅:
8、在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工作。
9、评阅试卷一律采用加分(得分)的方式,不得采用减分(扣分)的方式,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得在卷面上体现。
10、必须使用红色笔评阅试卷。试卷评判有修改的,阅卷人须在修改处签字。
关于试卷存档:
11、试卷归档材料应包括:
(1)学生考试试卷;
(2)A、B卷及其评分标准,A、B卷分别密封,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另行密封;
(3)成绩单及试卷分析;
(4)平时成绩、实验成绩支撑材料;
(5)考试通知单、考试签到表、违纪通知单(没有违纪可不提供)。
(6)期末考试命题试卷审核表
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