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校教字(2016) 105号
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过程的最主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 关键。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是通过对各门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全面、动态的检査和评 价,提高教师授课水平,改善课堂教学效果,促进建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从而提高课堂教 学质量。
二、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任务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教学过程监控,发现和解决影响教学质量的主 要问题;引导教学改革和建设,引导教师贯彻落实教学改革精神,固化教学改革成果;及时 反馈监控结果,为改进教学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提供质量管理信息。
三、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总体组织和管 理,学院(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体系如下:
1. 教学管理组织体系。教务处、各校区教务办、各学院(中心)、各系(教研室)分工负 责,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对课堂教学工作进行管理和监控。
2. 校院教学督导体系。学校和学院聘请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的教师组成校、院两级督 导队伍,负责督教、督学和督管工作。
3. 同行教师评价体系。由学院组织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等同行教师,负责进行主讲教师 的聘任、教师试讲和教学效果评价工作。
4. 学生协理员反馈体系。建立校、院两级学生协理员组织,负责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 意见和建议。
四、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程序
1. 学期初监控。每学期开学前,教务处、各学院(中心)和相关部门对教学设施、实验 设备和教学基本条件进行检査;各学院(中心)全面布置和安排课程计划,检査任课教师安 排、教材到位情况、教师教案(讲稿)及教学日历等。
2. 学期中监控。学校组织校级督导员和各校区教务办公室对各学院(中心)的教学管理 规范化情况、课堂教学情况以及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査;组织进行学生网络评教工作,获取学 生对教师和课程的意见和建议,调查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满意率;组织学生协理员对 学期课堂教学情况的反馈工作。
各学院(中心)进行教师课堂教学、教学任务及教学管理文件执行情况检査;组织系(教 研室)的同行教师听课,获取课堂教学信息;进行学生问卷调查,组织学生座谈会等,如实 反映授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将同行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反馈给任课教师。
3. 学期末监控。学校、学院分别召开考试工作会议,加强考风考纪动员,贯彻落实考试 工作管理文件和校、院两级考试管理责任制度,组织考试工作检査。各学院(中心)组织进 行试卷检査和成绩分析,做好考试工作总结。
4. 不定期监控。教务处和学院(中心)组织教学和学生管理人员、督导员、同行教师、 学生协理员等进行不定期课堂教学检查,全面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 存在的问题。
五、 课堂教学质量的反馈与改进
各级质量监控人员在阶段性监控和不定期监控结束之后,应将监控检査的结果及时反馈 至相关学院(中心)和教师,以利于其改进教学工作。
在学期末,教务处汇总整理校领导、校级管理人员、校级督导员、学生协理员的课堂教 学质量评价信息,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各学院(中心)汇总整理院领导、院督导、同行教师 及教务处提供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信息,召开专项课堂教学工作研讨会、学生座谈会等, 全面总结课堂教学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制定质量改进的措施。
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监 控办法(试行)》(校教字(2003) 17号)予以废止。
(吉林大学教务处于2016年9月30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