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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学生独自赴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时间:2021-05-19 13:27:03 作者: 点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学生独自赴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企事业单位能够提供合适的论文(设计)题目,必要的软、硬件条件、实际工作环境和有经验的指导人员,学生赴企事业单位完成部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为了加强管理,现对学生独自赴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做如下规定:

一、选题

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可以是学院下达的题目,学生利用企事业单位的条件与环境完成;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的实际题目,由该单位和学院协商拟定,但必须经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题目必须满足专业教学要求,难易程度适中,即要保证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又要工作任务量饱满。

二、指导

1、 赴企事业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由学院配备指导教师,负责整体上的指导工作,同时由企事业单位指派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具体的指导工作。

2、 本校指导教师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指导人员提出要求,与他们及学生保持联系,及时对学生的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以及企事业单位指导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应做好检查指导记录,作为对学生在校外期间工作及教师指导工作的考核依据。

3、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应由校外单位的指导人员写出综合评语并提供有

关资料,作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考核依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在学校进行答辩。

4、 须由校外指导教师提供一份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以周为单位,不少于3000字。

学生每两周写一份工作总结,向学校指导教师进行汇报,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报学院教务办备案。

三、管理

1、 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必要时应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同时还应提供拟赴单位的正式接收文件、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情况、工作计划以及工作环境、条件等材料。学院应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实,经学院研究后方可批准,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2、 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程序、管理办法原则上与在校内相同。

3、 学生离校前学院必须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在校外工作其间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形象;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工作,不做与论文(设计)无关的事;定期向本校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在外期间的人身安全。

4、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时间返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方能进行成绩评定。由校内指导教师综合自己掌握的情况、校外指导教师的评语和提供的材料书写毕业论文(设计)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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