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实验教学管理细则(试行)
本科实验教学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部分。实验教学的好坏,是衡量本科教学水平高低、教学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它不仅仅可以帮助学生验证所学的基本理论,加深和巩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学生的基本实验操作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使学生养成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良好作风,更重要的是可以培养学生综合的实验技能、严谨的工作方法与科学实验方法,培养解决科研、生产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学院为了加强对实验教学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本科实验教学的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培养规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项目卡等实验教学文件的编制和修订,凡培养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均须制定教学大纲。
二、教学大纲由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依据学校和学院的课程教学大纲规范要求制定,特别要求制定安全规范和装备、仪器仪表使用事项规范等。
三、学期开课计划是实验教学的执行文件。各教学单位要严格依据《吉林大学本科培养方案》制定实验课程的学期开课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如遇特殊情形需做调整,须排课之前由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与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协商同意,上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四、实验教学大纲是实验教学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组织实验教学、规范实验教学过程、检查实验教学质量、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教学实验(含课程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均须制定独立的实验教学大纲,并确保每两年修订一次。实验教学大纲的制定与修订,由教学单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研室及实验教师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原则进行。
五、在实践教学大纲与实验项目卡制定过程中,要注重更新实验项目,逐步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型实验比例,加强综合应用能力与自主研究能力训练,构建较为完善的、具有特色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其中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型实验的课程比例应达到85%以上;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型实验项目所占比例应达到30%以上;学院每学年新增或改造实验项目不少于5%。实习教学大纲应在考虑可能的实习基地基础上,优化实习教学的形式与方法,突出学科及专业特点,理论知识的深化与实践。强化创新能力培养,体现最佳的投入产出比。
六、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培养目标和实验教学大纲,按要求建立实验项目卡。实验项目按形式和内容可分为演示性实验、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和研究性实验等类型。各专业要组织有关人员,在每学年初按照实验教学任务,核对实验项目卡,将要更改或新开的实验项目的内容以电子和书面两种形式上报学院教务办。
七、实验教学形式与内涵:
1.演示性实验是由教师操作、学生观察以验证理论、说明原理和介绍方法为目的的实验,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安排:一是实验内容重要,应加深学生对实验现象的认识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但实验操作简单;二是实验内容新颖、实验方法先进,应使学生了解和认识实验内容、方法或仪器,但操作复杂、设备昂贵、材料消耗多。
2.验证性实验是按照实验教学要求由学生动手操作的实验,其目的是验证课堂所学理论,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基本的实验知识、实验技能和科学研究方法,学会撰写规范的实验报告。
3.综合性实验是学科内一门或多门课程内容的综合或跨学科的实验,其目的是拓宽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综合应用多学科知识的能力与实验技能。
4.设计性实验是根据实验目的和要求,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独立操作完成的实验,并要求进行综合分析、写出实验报告。其目的主要是培养学生思考能力、组织能力和自主实验能力。
5.研究性实验是学生自主提出或结合教师的科研项目及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在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的实验。通过实验学生能初步掌握科学思维方式和科学研究方法,学会撰写研究报告和有关论证报告,培养创新能力。
八、要保证实验课的开出率达到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标准,各专业要开出较大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优秀生和特优生可较早介入科研课题和进行毕业论文课题。各实验室对学生开放,除假期外,不许向学生收费,以保证学生实验时间,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的教学资源。
九、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讲义)是实验课的重要基础。实验课要有独立的符合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并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的实验教材。实验教材中要有一定数量的由学生自主完成的综合性实验项目,引导学生自主设计、自主实验。实验教材可以选用一些高质量的教材或指导书,也可以根据实验课程的需要,组织具有丰富实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实验人员共同编写,由教学单位统一备案。
十、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掌握实验目的、原理、步骤、要求等,写出预习报告,方可进行实验。实验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要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实验准备就绪后,经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报告指导教师。
实验课和理论课一样实行考试或考核制度,要按实验教学大纲要求,严格执行实验成绩评定办法。课程内实验必须经过考核后给出实验成绩并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具体比例按实验部分学时占所属课程总学时的份额确定。未提交实验报告五分之一以上,或缺做实验项目五分之一以上者,取消实验课成绩。验考核违纪、舞弊者,成绩按零分计。课程内实验考核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所属课程的期末考试、取得学分。实验课不能免修。
实验课结束后,实验人员应将折算后的实验成绩填入实验课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后,一份由实验室存档,一份交给本门课的理论课任课教师,由理论课教师按规定比例与理论课成绩汇总。
十一、实验教学应结合课程实际采取形式多样的实验考核方式,如笔试、操作、平时考核、答辩、实验报告、小论文等方式。考核方式应客观反映学生对实验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动手操作能力,应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十二、实验课成绩参考标准:
1、 实验学时为本门课总学时25%以下的,其实验成绩按10%计入本门课的成绩中。
2、 实验学时为本门课总学时26%—40%其间的,其实验成绩按20%计入本门课的成绩中。
3、 实验学时为本门课总学时41%-60%其间的,其实验成绩按30%计入本门课的成绩中。
4、 实验学时占本门课总学时60%以上的,其本门课成绩应以实验成绩为主。
十三、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本门课期末考试,无学分。
十四、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指导书要根据学科和课程发展需要,原则上2年修订一次,但为确保教学内容的不断改进与更新,满足教学要求,各教学单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完的教学大纲上报学院。
十五、实验教学档案是实验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验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上报等工作,建立规范的实验教学档案。
十六、实验教学大纲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十七、实验项目卡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十八、本管理细则通过教学委员会审议和院领导班子会议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