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机制
评价对象:所有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中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
评价依据: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xxx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
评价依据:《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http://jwc.jlu.edu.cn/info/1010/1690.htm;《吉林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条例》http://jwc.jlu.edu.cn/info/1010/1628.htm。
评价周期:每学年
达成标准:课程考核方式和内容质量要求
评价方法: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下评价方法。
1. 成绩分析法:通过计算某项课程目标评价指标点在不同能力培养中相应试题的平均得分比例,赋予本课程目标的贡献度权重,计算得出该课程对某能力指标点的达成度评价结果。按照课程目标的能力指向,与能力直接相关的分析、设计、研究等技术性指标适宜采用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进行评价。
2. 评分表分析法:教师依据评分表,根据学生的实验报告、设计报告、作业、课堂表现等评价学生在课程目标要求指标点的表现,并通过满意程度给出量化分数,计算出该课程目标求在该门课程中的达成度评价值,然后综合该项课程目标在不同能力指标点中的达成度评价值和相应课程的支撑权重,计算得出评价结果。针对团队、沟通、工程职业道德等非技术能力指标适宜采用评分表分析法进行评价。
3. 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受访者对各项能力重要性的认可度,二是毕业生在这些能力上表现和达成情况。种类包括用人单位调查、毕业生调查、应届毕业生调查等。问卷调查应尽可能保证获取数据的真实性和代表性,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应注意问卷内容的设计与发放对象的覆盖面。
达成标准:专业设定的评价标准。
评价结果:《xxx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
反馈方式:通过直接通知方式对专业和责任教师反馈并整改到位。
评价程序:
1. 由学院教学委员授权主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领导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组,审查课程目标内容及实现方式方法,考察课程教学过程实现课程目标,考核方法得当,并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并征求专业教师意见,就每项课程目标的分解,审查教学过程(方法、内容、考核制度)。
2. 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计算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加权求和得到相应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
3. 依据“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机制”规定的评价标准,明确该课程支撑能力指标点培养的评价结果是否达成。
关键说明:评价方法选择原则—结合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实践,采用考核成绩分析方法为主,评分表法分析为辅(主要是非技术能力考查课),并逐渐辅以问卷调查方法;评价依据的来源及其合理性判定方法—评价依据来源于课程形成环节成绩以及依据这些成绩得到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数据,其和理性判断方法是“第一,学院教学委员会指定课程负责人确认考试内容、形式与结果判定合理性;第二,学院教学委员会会同专业教师确认评价指标点分解、课程对评价指标点支撑权值、评价指标点对能力指标点(即毕业要求)支撑权值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