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城市和青年友好型城市,深入推进校地校企合作、切实增强城市人才”引力,无锡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的专项”。为做好2025年度”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奖励人数:10人,奖励金额:3000元/人
二、评选范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三年级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三、评选标准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获得上一学年(2024-2025学年)二等(含二等、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上奖学金;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获得学年单项奖学金或校(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或科学研究,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或取得发明专利,或在相应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四、申报流程
电子版报送:
填写《附件1:材料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学金申请表》(下简称《申请表》),于2026年5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命名为:学号-姓名-无锡太湖奖学金申请表)发送至1186308655@qq.com。校内课程成绩单、相关证书等佐证材料保存在同一word文档内。
五、评审流程
1.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主要采取材料评审等形式进行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学业成绩、在校表现、专业素养三方面进行评选,通过实名投票方式确定拟获奖名单。
2.拟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晗
联系电话:0431-8509532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