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吉林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补充通知》有关要求,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相应调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已在此前评审学院层面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符合评审条件和程序的前提下,优先保留其推荐资格。
2. 根据各排名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对学校下发的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进行分配,经学院奖助工作小组讨论,审核通过《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3. 针对追加名额我院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学年奖学金不可兼得,原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学年奖学金奖项推荐获奖资格的学生,若在本次评审中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则须放弃原推荐获奖资格;如因此导致相应奖项空缺,则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有序递补。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严冬
联系电话:0431-8509532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