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提高我院实验室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实验室和实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管理出效益的目标,决定开展标杆实验室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标杆实验室:经学校批准设置的在实验室建制内的各类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实验室的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
二、评选数量和条件
1.评选数量
标杆实验室 15个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5人
2.标杆实验室评选条件
(1)实验室管理者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能够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积极组织自查、配合检查,严格落实整改,达到闭环管理,有效预防、避免事故发生,取得明显成效,在学院定期安全检查和评估(包括设备状态、实验室环境、安全操作流程等)的一定周期内表现优异的实验室和个人。
(2)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不断丰富培训资源、规范培训内容、改进培训形式,使师生能够主动发现隐患、落实整改,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建立适合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使师生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的实验室或个人。
(3)在科研和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中不断完善实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建立完备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坚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在危险化学品、管制试剂、实验气体、生物安全、危险废物、用电安全、特种设备、放射源或射线装置、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管理中做出突出业绩的实验室或个人。
(4)在紧急情况时,在确保个人安全前提下能够及时采取恰当处置措施,防止或避免严重、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使学校和广大师生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或在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作出贡献、举报重大违规问题的实验室或个人。
(5)具有先进管理机制及管理亮点,其相关管理工作及成果具有示范辐射作用,或为学院实验室管理痛点难点积极贡献解决方案的实验室或个人。
(6)学校检查组检查中被鉴定为亮点实验室或者无需要整改的内容。
3.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参与制定、完善并贯彻落实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实验室废弃物、用水用电、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等管理工作。
(2)根据专业特点,落实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落实各类危险源的预防措施与事故应急处置方法。
(3)组织、督促实验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4)所负责的实验室本年度未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5)标杆实验室的管理工作者(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监督员)可被评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
以各系、所、重点实验室为单位,拟申报的标杆实验室填写《材料学院标杆实验室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2.单位推荐
各单位结合实验室实际表现情况,对申报的标杆实验室、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向学院进行审核、推荐。
各单位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标杆实验室、实验室管理工作者推荐工作,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2。
3.评选
学院组织对上报的标杆实验室进行评选。评选专家根据学校、学院过往检查结果进行资格复核。采用查看申报材料和查看实验室现场的方法进行打分;评选小组综合评审后,产生2023年度标杆实验室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预计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日。
4.公示
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办反映。
四、表彰奖励
学院将为标杆实验室、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学院将为获得“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标杆实验室”的实验室给予1000元实验室建设经费。
学院将为获得“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实验室管理工作者给予价值500元左右的物质奖励。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标杆实验室申报表
实验室楼宇房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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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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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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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类别 |
£教学 £科研 |
实验室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及经验;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监督员主要贡献及先进事迹。(可附页) |
负责人签字 |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实验室监督员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推荐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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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标杆实验室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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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验室 |
科研实验室 |
材料物理 |
1 |
4 |
无机非 |
1 |
2 |
金属 |
1 |
2 |
高分子 |
1 |
1 |
材料加工 |
3 |
6 |
重点实验室 |
- |
2 |
辊锻所 |
- |
1 |
超塑所 |
- |
2 |
汇总 |
7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