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技术系列职务
评 聘 细 则
一、 工程师的任职条件
较好地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与本门业务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熟练使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能够开发仪器设备功能,充分发挥仪器设备效益,能进行仪器设备的维修排除故障,能独立承担较复杂的实验技术项目的研究,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1篇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完成1门课程的实验准备、组织与指导工作3届;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实验3届;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2届研究生论文实验的准备和测试工作。参加编写1门课程的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教学参考书;或翻译较复杂的进口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1份。
2.参加在研项目1项;或科研成果有1项通过鉴定;或重大项目阶段性成果通过验收。
3.参加教改项目或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
二、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
有系统广博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能够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3篇(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完成2门本科生课程的实验指导工作3届;或负责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实验指导工作;或独立指导1门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实验3届;或负责开发新实验、综合实验;或设计性实验1项,教学效果良好。
2.获部(省级)科技成果三等以上奖励1项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以上奖励1项。
3.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
4.负责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完成经费7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1项。
5.转让科技成果、学校获利40万元项目1项或其他科技创收学校累计获利60万元。
6.负责制定(修订)国家(行业)标准5项并负责对国家、部级优质产品质量检测7项;或负责对国家、部级新产品鉴定、可靠性产品认定5项。
三、实验师的任职条件
实验师系列任职条件参照工程师系列条件执行。
四、研究员的任职条件
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渊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及时掌握本学科实验技术发展的前沿状况,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较深的造旨,取得一系列研究成果,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论文5篇(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其中1篇发表在权威性学术杂志上(须为第一作者),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一)负责开发新实验、综合实验或设计性实验项目2项或负责重在改革实验项目1项或撰写公开出版专业确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主编实验教材1本(承担20万字以上)。
(二)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开发与利用上,经学校认定取得了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获国家级奖1项或获得部省级二等以上奖励1项。
(四)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为第一发明人)。
(五)承担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其中1项为项目负责人),或负责150万元横向课题1项或累计横向课题经费200万元以上。
(六)转让科技成果学校获利50万元以上或其他科技创收学校累计获利100万元以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