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人社处批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拟公开招聘实验系列工程技术人员2人(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铸造方向)各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诚实守信;愿意从事实验技术岗位工作,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并获得学士学位。
3、专业要求:(1)材料、化学、环境等相关专业;(2)材料加工工程专业。
要求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实验动手能力强;能够熟练使用相关设备及检测仪器;能够承担相关仪器设备维护与改造工作,具有一定实验教学和科研能力,有相关需求方向工作经历者优先;材料加工工程方向取得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年龄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相关待遇
学校对新聘实验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方式管理,聘期3-6年,考核合格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按照《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执行。
三、应聘材料
1.填报《2016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聘工程(实验)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外语及计算机水平、参加教学情况、获奖情况、专业知识水平和科研情况、自我综合评价);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相关外语成绩、发表的科研论文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查验时间另行通知,上交材料复印件不退还本人)。
四、时间安排
符合上述报名资格与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11月4日前将本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各一份)报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编130025)。考核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贺亭联系电话:0431-85094376 yht@jl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