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精神,为确保2017年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工作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永福
副组长:于雅琳
组 员:崔小强 李光玉 王金国 刘 徽 赵 雯
(二)组成若干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
(三)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于雅琳
组 员:刘 徽 赵 雯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凡达到吉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合格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阶段的考试。
(一) 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
学院组织两门专业课《材料现代研究方法》、《材料物理》的考试。
试题由招生工作小组指定教师命题、阅卷。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
(1)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是否具有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2) 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认识、对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掌握、对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动态和前沿课题的了解,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等。
(二)复试的形式
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三)复试的成绩
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已提交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1.填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2017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4.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往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考生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硕士学位论文一份。
7.应届考生学籍、往届考生学位认证报告。
8.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二)复试考生须参加培养单位的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身份证、学位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未达到《吉林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三)复试过程要求
1.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要在30分钟左右。
2.复试教师要认真准备复试考核内容,充分了解考生的学术背景和科研能力。
3.在复试过程中,复试教师不得中途离场,不得接打电话,不得做与复试无关事情。
(四)复试考生须参加体检
按国家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2017年3月27日8:30,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医院,另外,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考生请前往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校区医院,体检费55元及照片一张。体检早晨须空腹。
四、录取工作
(一)学院通过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成绩计算
1.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不作为考生成绩计入总分。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复试日程安排:
1. 3月27日(周一)上午8:30体检(早晨空腹,照片一张),同时在逸夫机械材料馆405室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好相应的材料;
2. 3月27日(周一)下午13:00开始笔试,13:00~15:00《材料现代研究方法》、15:15~17:15《材料物理》;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专业笔试地点:南岭校区逸夫机械材料馆419室
综合面试地点:3月28日(周二)上午8:00开始
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前卫校区理化楼D区429室;
材料学专业: 南岭校区逸夫机械材料馆410室。
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南岭校区逸夫机械材料馆419室。
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