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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教职工/学生因公临时出国(境)申办程序

来源: 时间:2017-05-24 10:12:00 作者: admin 点击:

吉林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办材料请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窗口(以下简称“国际处窗口”)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三楼“吉林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教师办事大厅”

办公电话:85167130    85167132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1:0013:00-16:00

          (每周二、周四下午不对外办公)

 

 

一、吉林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申办程序

吉林大学教职工办理因公临时出国手续,原则上至少提前两个月向本单位外事专办员提交出国所需材料,由外事专办员报至国际处窗口。

为节省审批时间,办理任务批件时可以持邀请函复印件。

 

    (一)申办任务批件(一般为10个工作日)

教职工接到邀请函后,需团组牵头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在国际处网站下载《吉林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并按要求由所在单位外事专办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本单位外事专办员将出访所需材料报至国际处窗口。

申办任务批件所需材料:

    1.《吉林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附件3)

    2.《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领申表(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网页下载,一式一份)(附件7)

3.公示结果(由团组牵头单位出具,团组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附件5)

4.公示材料(由团组牵头单位出具,团组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附件5)

5.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译文(一式三份)

    发自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合格邀请函(明确的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停留期限及费用负担办法,邀请函须打印在公函纸上,有邀请人签名),邀请单位和邀请人应与出访人员的职级身份相称,不得接受海外华侨华人和外国驻华机构邀请,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

6.邀请方提供的日程复印件及中文译文(一式三份)

若邀请方未提供日程,自行提供的中文日程需团组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7.拟定往返航班信息(一式三份,需出访人签字)

   8.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一式三份)

9. 60岁以上人员需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开具的在职证明和校医院开具的体检表,70岁以上人员需另外提交在外期间的医疗和意外伤害的保险证明(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二)办理公务普通护照(一般为5个工作日)

出国任务批件下达后,国际处代为向吉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外办”)申办公务普通护照。办理公务普通护照所需材料:

1. 护照照片2

暂无有效公务普通护照的教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国际处窗口拍摄带有数字条码的照片,扫描身份证信息并进行指纹信息采集。

以前签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因公护照可继续使用,已经持有因公护照的教职工只需提供小二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2.外事专办员或出访人员到国际处窗口填写“因公出访网上申报管理系统”。

注:提交申请材料时,国际处窗口代省外办收取护照办理费、相关国家/地区的签证费,并出具收据(国际处和出访人员各持一份)。待出访任务结束后15天内,由外事专办员持收据到国际处窗口结算。国际处将省外办和所赴国家使(领)馆开具的正式收据和余款一并交给外事专办员。

 

    (三)办理签证(工作日视不同国家而定,约20个工作日)

国际处窗口对教职工提供的签证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省外办,由省外办递交签证材料至相关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美国、英国和申根国家等国要求预约面签)

 

    (四)领取签证

    1. 赴日本、韩国、俄罗斯和美国的护照、签证在国际处窗口领取。

    2. 赴其他国家的须本人持身份证(如委托他人领取,须持国际处出具的《领取护照、签证凭单》及领取人身份证)到省外办驻北京签证处领取护照、签证。

吉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驻北京签证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院3号楼1092室,联系电话:010-64441453101

 

    (五)交回护照、提交出访总结、结账(附件6)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出访人员应于回国后7天内将公务普通护照交回,15天内提交出访总结,均交至国际处窗口。

结算出访费用时,须携带交付预付款时国际处窗口开具的收据,换取相应使(领)馆及省外办开具的正式发票和余款(国际处窗口每周五下午13:3016:00办理结账业务)。

二、吉林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赴港澳申办程序(详见附件1)

   三、吉林大学教职工因公赴台申办程序(详见附件1)

     四、吉林大学外籍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办程序(详见附件1)

  五、吉林大学学生因公临时出国(境)申办程序(详见附件2及附件4)

 

材料学院外事专办员(外事秘书):冯 萱

邮箱:fxuan@jlu.edu.cn

电话:0431-8509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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