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读研究生、在读本科生。
二、奖励人数及额度
研究生和本科生各2名,一次性奖励获奖者5000元人民币/人。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热爱集体,人际关系和谐,为广大同学做出表率。
2.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并能够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3.在弘扬正气、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等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方面事迹突出。
4.启才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参选研究生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并产生较大影响: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科学研究、解决重大工程问题上有突出成果或重要贡献;
(2)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任职超过一学年的班委、助管或支书,且在研究生会及研究生团委任职超过一学年,且有优秀表现;
(3)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5.启才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参选本科生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评奖条件:
(1)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有集体荣誉感、品学兼优;
(2)在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或事迹,全面发展、德才兼备;
6.能充分激励和带动身边的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7.受警告以上处分以及主干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1.评选时间
2019年4月。
2.推荐程序
(1)通过院研究生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等方式向工作委员会推荐。
(2)每年度各办公室向工作委员会各推荐4位候选人。
3.评选过程
(1)2019年4月8日-4月11日,推荐阶段。
申请人向院研究生办公室或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院研究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申请情况,向学院启才教育基金工作委员会推荐候选人。
(2)2019年4月12日-4月14日,公示阶段。
被推荐人事迹材料在学院网站发布,公开接受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评议。
(3)2019年4月中旬(拟定时间:4月12日),学院评审阶段。
学院召开启才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选会议,听取候选人本人陈述,由工作委员会以实名投票方式,确定最终获得者。
(4)2019年4月16日-4月18日,公布(公示)阶段。
拟获奖人事迹材料在学院网站发布,公开接受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评议。
五、材料上报
请院研究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于2019年4月11日16:30前上报本办公室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
电子版上报:申报表命名为“推荐候选人姓名-年级(本科、研究生)”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807859215@qq.com。
纸质版上报:院研究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至南岭校区逸夫机械材料馆401室。
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启才教育基金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