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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部分超期研究生按退学处理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0-04-27 09:02:15 作者: 点击:

    按照学校 《关于开展超期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对与培养单位或导师失去联系的2008-2010级博士研究生和2012-2015级硕士研究生(简称“超期研究生”),由学院将研究生信息在单位网站上进行超期研究生学籍清理公告,公告期90天。公告结束后该部分超期研究生将按退学或放弃入学资格进行处理。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联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公告期:2020年4月27日-2020年7月26日。

办公电话:0431-85094434。

联系人:刘徽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4月27日

 

©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

邮编:130022

电话:0431-8509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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