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吉林大学学生工作部于2021年3月17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考虑各专业人数相关比例系数,经过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讨论,审核通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吉材院发[2020] 007 号)并作为2021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附件一)、《材料学院2021届毕业生学年课程统计》(附件二)、《材料学院2021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附件三)现予以公示。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吉材院发[2020] 007 号)第三章第十四条: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组评小组,成员一般由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附件四)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1年3月20日到2021年3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辛颖
联系电话:8509532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