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8〕624号)的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学院认定,拟新增张前(16210220)等3名同学为重点经济关注对象,朱凯宁(16191307)等18名同学为一般经济关注对象(具体认定名单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共五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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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