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相关文件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推免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推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推免直博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按照《吉林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https://zsb.jlu.edu.cn/info/2978.html。
二、招生计划
(一) 推免硕士生
我院2024年推免生招生计划详见《吉林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内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仅供考生参考,学院会优先录取已参加我院2023年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考生(须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在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生源质量等对各学科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做适当增减。
(二)推免直博生
招收直博生是指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直博生基础学制5年,具体招生专业、招生导师等情况参见《吉林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直博生须在报名前与导师和学院联系,以确定直博生招生的条件、范围及相关要求。
三、申请程序
(一)提交扫描版材料
1.《吉林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扫描件(见附件1)。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扫描件。
3.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4.长期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5.申请直博生须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扫描件。
6.以上材料扫描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命名:2024年推免+姓名,于2023年9月25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h_liu@jlu.edu.cn,逾期未按时发送邮件视为放弃。
7.获得我院2023年夏令营优秀营员必须参与此次报名,并提供相应的审核材料,命名:2023优秀营员+姓名,否则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二)申报同学,须同时完成预报名环节(含夏令营优秀营员),报名网址https://yzb.jlu.edu.cn/,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2日9:00-9月25日12:00。
所有报名考生须加入学院qq群:“2024年吉大材料推免信息群”,群号:342280163。加群后需修改群备注为:姓名+本科院校+报名专业。
(三)相关环节
1.资格审查。推免生在资格审核时,材料需清晰、齐全,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2.复试要求。学院原则上在9月26日至10月10日之间组织复试,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相关信息将在学院网站或QQ群公布,提醒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四)录取
1.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2.学校通过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不接受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我院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人数及跨学科招生等相关要求以《吉林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已被学院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已录取的推免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如本通知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文件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五)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六)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3)。
(七)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徽老师
电话:0431-85094434
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