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本科生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7-31 作者: 编辑:教务办公室 点击:

吉林大学本科生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校发〔2016〕250号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目标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着 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管理,保证选用高质量的教材,依据《吉 林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条例(试行)》((2003) 84号)和《吉林大学全面实施“优质本科 教材进课堂计划”的若干意见》(校发〔2006) 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基本原则

选用教材必须以质量为标准,鼓励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国内一流院校获 奖教材;选用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新教材或修订版 教材(特别是理工类、财经政法类各专业);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国外原版教 材和高质量的电子教材;选用学校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

基本要求

  1. 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对同一课程的不同版本教材进行对比、论证和分析,从多种版本中选择教材。

  2. 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摒弃具有错误思想观点和倾向的教 材。凡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的课程,应优先使用国家组织编写并出版的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

  3. 必须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开课计划,按照一定的管理和审批程序选择每门课程的使用 教材。每门课程(即课程代码)要求只能选用一种主用教材和一种备选教材。

  4. 如无上述基本原则所列教材,可选用我校教师自编、参编、协编、合编的教材,但必 须在院系(中心)上报下学期教学计划的同时单独(提前)申报,按教材选用程序报批。

    选用程序

  5. 选用教材需由任课教师提出教材使用建议,经课程组或院、系教研室研究认定后填写 《吉林大学本科教材选用方案论证书》进行申报。

  6. 各学院(中心)教学委员会专家小组研究审定《吉林大学本科教材选用方案论证书》 后,由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同意后,留教务处备案。

  7. 选用教材一旦确定,应相对稳定,不宜频繁更换。主讲教师在授课时,应认真执行教 材选用方案。因教学计划调整、课程变动和教学内容更新,已选用的教材不再适应课程教学 需要时,开课单位应按照教材选用论证程序,对选用新教材进行重新论证确认后,于上报下 学期教学计划的同时单独(提前)申报。

    、监督与评估

  8. 为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和教材管理的严肃性,教师需按本办法的规定选用教材。不按 照本办法私自选用或售卖教材,一经査实,学校将予严肃处理。涉及金额较多、影响较大的 行为报新闻出版单位或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9. 学校将加强对选用教材的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对教材的编写、评价、推荐和选用工作 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研究和解决教材选用工作和教材使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建立教材质量信 息反馈制度,大力开展教材评估工作。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附则

  10.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1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大学于2016年7月6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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