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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23 作者: 编辑:学生办公室 点击:

根据学校《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的相关要求,经学院广泛调研、征求意见、专题研讨、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核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并作为2019-2020年度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2020年9月23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几点情况特此说明:

  1. 由疫情防控原因造成2019-2020学年无全科成绩的学生,正常参评各类奖项。在综合测评时“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部分按照已有课程成绩进行计算。其他学生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 2019级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参评。

 

公示时间: 20209月23日到20209月27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辛颖

联系电话:8509532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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