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623号)有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初评,拟认定郝勇涛等130名同学获得一等国家助学金,黄柏舜等118名同学获得二等国家助学金,甘春露等40名同学获得三等国家助学金(具体认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
联系电话:85095328
办公地点:逸夫机械材料馆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