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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管理自查自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10-24 16:13:16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日常管理,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学院实验室管理工作部署,现决定组织各实验室全面开展自查自检及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各实验室须对照以下要求,逐项开展全面自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并同步完成问题整改。

1、学生协管员选拔与上报工作

各实验室需结合实际工作需求,选拔责任心强、熟悉实验室管理规范可以工作一年及以上研究生担任协管员,明确其岗位职责。请于1031前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学生协管员申请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学生协管员汇总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学院室,协同学院共同提升实验室管理效能。

2、闲置化学药品清理工作

重点对药品柜内长期闲置、无标签、过期失效及因学生毕业、项目结题不再使用的化学药品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清理出的药品须严格按照实验室废液、废弃化学品处理规范进行分类包装、标识,严禁随意丢弃或混放,确保清理过程安全合规。

3、药品使用及出入库记录核查工作

对照实验室药品管理规定,自查近一年内所有药品的出入库登记情况。需按易制毒药品、易制爆药品、普通药品三类分别核查,重点检查登记信息是否完整(含领用/归还人、时间、数量、用途等)、账物是否相符,对登记不规范、信息缺失的情况立即整改。

4、各类记录档案自查工作

全面核查实验室日常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值日官记录本、安全培训记录本、废液收集处理记录本、洗眼器等应急设备检查记录本。确保各项记录真实、连续、完整,无漏记、补记情况,对记录不规范的及时完善。

5、实验室卫生环境整改工作

组织师生开展实验室卫生集中清扫,重点整治:实验台面整洁度、仪器设备摆放规范度、试剂耗材分类存储情况、废弃物(含生活垃圾、实验垃圾)分类处置情况、实验室通道畅通情况等,营造整洁、安全的实验环境。

6、安全隐患排查及上报工作

结合上述自查内容,同步排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仪器设备故障、电路老化、通风系统异常、应急设备缺失/失效等)。对于实验室无法自行整改的隐患,须详细梳理隐患情况、整改难点,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至学院,由学院协调学校相关部门推动解决。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实验室负责人为本次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须亲自部署、督促落实,确保自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全面排查,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务必当场整改;需限期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无法自行整改的及时上报,不得拖延、隐瞒。如无安全隐患,则需上报无隐患报告。

3.按时报送,留存档案。请各实验室于1031日前,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学生协管员申请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学生协管员汇总表、《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各系/各单位实验室主任,由各单位实验室主任统一收齐上报学院。自查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档案需妥善留存,以备核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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