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4) 201号)的有关精神以及《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具体如下。
一、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公开程序、公布计划、尊重个性、双向选择、择优录取”总要求,进行转专业相关工作。
二、组织领导
1.学院工作组:
组 长:张立军
副组长:赵小辉、李芳菲
成 员:王海涛、王国勇、于开锋、苗世顶、王微、刘建明
2.学院监督组:
组 长:孙恒
副组长:曲贵文、华蕊
成 员:刘力、李志刚、李楠、张新戈、赵勇、管东波、
王金国(督学代表)、李永成(学生代表)
三、接收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接收计划:接收人数按照各专业2024级招生人数的20%计算,其中接收2024级学生占15%、2023级学生占5%。
专业(类) |
年级 |
接收计划人数 |
材料物理 |
2023 |
4 |
2024 |
12 |
材料类 |
2023 |
15 |
2024 |
45 |
(二) 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吉林大学本科招生体检要求(2024)》。视觉异常(色盲、色弱)不可报名;
2.高考应为理科考生,不分文理的高考改革省份学生选考科目应同时选考物理和化学科目;
3.第一外语语种限英语;
4.入学后(2024级为第一学期,2023级为前三个学期)必修、限选科目全部通过,综合成绩在原专业排名前50%,并且GPA2.5及以上;
5.无违纪处分(不含解除处分者),无学业预警;
6.2023级学生转专业后须降级至2024级进行学习。
四、 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方式为面试,学院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本学院拟转入专业的学习(10分)。
2.学习成绩考核(35分)。相关基础课程(如:《微积分BI》《普通化学及实验》等)的学习情况,知识储备情况、理解程度;英语水平及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35分)。考核学生的知识面、表达、交流能力以及学生的兴趣和特长等情况。
4.对拟转专业的认知、了解(20分)。考查学生学习新专业的潜在能力和特殊专长。
(二)录取
学院根据考核成绩,结合各年级接收计划人数(2024级、2023级)情况,确定“拟录取”(100%)、“递补”(30%,有序排列)、“拟不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报本科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投档录取。
五、其他
请申报转入我院的学生将成绩单电子版于2月25日之前发送至学院邮箱:liujianming@jlu.edu.cn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微、刘建明
联系电话:0431-85095329
邮 箱:liujianming@jlu.edu.cn
监督人:曲贵文
监督电话:0431-85095536
学院网站:https://dmse.jl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月6日